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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

党委会

1、根据《党章》和《公司法》有关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党委会由五人组成,由集团公司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会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由党委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依法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党委副书记兼任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3、党委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党委会的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深化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2、支持集团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