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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6-09-05 点击击数: 7897

 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两个文件精神,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会组织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要求,结合改制后集团公司的实际,我们对集团公司原有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

1、坚持民主最大化的

原则。除法律、法规应保密的事项和市场竞争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企业重大问题要尽可能扩大对广大股东员工公开,接受股东和员工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从集团公司实际出发,从广大股东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出发,该公开的予以公开,不搞形式主义,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准确可信,注重实际效果。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凡是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股东员工的意见,保障广大股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确保集团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4、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员工,为多数员工所接受。

5、持之以恒的原则。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下去。

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

凡是能够向股东员工公开的事项,特别是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涉及股东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股东员工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应向股东员工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处置、企业内部改革、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等重大事项。

2、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下达生产任务指标和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现利税情况、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安全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机关处室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各基层单位完成任务的考核兑现情况。

3、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工资分配方案、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司机兑现金支付情况、员工表彰奖励和违规违章处罚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事项。

4、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集团公司领导年度民主考评情况、环节干部任免情况、公务用车费用核定和支出情况、集团公司和各基层单位年度管理费超结情况以及有无违章违纪问题。

5、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三、厂务公开的形式

厂务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通过每年一次的股东代表大会暨工作会、先代会公开。按《公司法》规定,由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作工作报告,通报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和本年度工作生产任务指标,凡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通过安全生产调度会或工作会议,重点对安全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通报,予以公开。

3、通过文件、通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文字材料和短信、微信等电子网络等形式予以公开。

4、集团公司领导下基层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时,顺便召开职工大会,通报集团公司有关情况,听取员工意见和驾、乘、站务人员意见。

四、公开的时间

分为定时公开和不定时公开。

1、定时公开。每年3月份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公开上年度集团公司经营情况、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情况、资产处置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员工意见答复等。

2、不定时公开。遇重大事项决策,需征求基层单位意见时,临时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问题予以公开,征求广大股东员工的意见。

五、组织领导

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成立监事会主席任组长,工会、计财处、人教处、综合处、客运处、安技处、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参与的集团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工会的目标考核,确保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六、本实施办法从2015年5月起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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