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党组工作 > 党建活动

关于表彰奖励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发表日期:2016-09-05 点击击数: 7003



关于表彰奖励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各党支部、各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为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生产一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集团公司干部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经2016年6月22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30名在生产和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名单如下:

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丁伟、吴佳鑫;客运一公司党支部:杨晓东;客运三公司党支部:闫小刚;客运四公司党支部:杨海宽、郭迎利;客运六公司党支部:段满良;客运七公司党支部:贾宗岷;客运八公司党支部:宋树梅;客运九公司党支部:赵兰英;客运十公司党支部:雷咏梅、王海峰;客运十二公司党支部:冯东文、于海宾;客运十四公司党支部:马瑞利;客运十五公司党支部:翟计划;客运十八公司党支部:王维平;客运十九公司党支部:乔爱民。

客运总站党支部:张利平、关小丽;薛家湾站党支部:郭荣;棋盘井站党支部:张桂英、李春明;达旗站党支部:张建国;乌审旗站党支部:王树怀;伊旗站党支部:徐敬民。

物业公司党支部:张军、张爱民;伊运出租公司党支部:甄雪峰;长运汽车服务公司党支部:马挨明。

以上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并带动其他员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集团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共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