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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发表日期:2021-10-26 点击击数: 2918

    针对近期波及国内多个省市的新冠病毒疫情以及自治区内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市、阿拉善盟等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实际,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1025日上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公司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
    柳永林董事长首先传达了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021]22号通告精神,以及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鄂交发[2021]241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所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工作。
    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过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一、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22号通告精神,为了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加之跨省、跨盟市的司乘人员往返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较为困难,决定从即日起,公司所属跨省、跨盟市线路全部熔断停运。
    二、按照鄂交发[2021]241号文件精神,从1026日起,全体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运营司乘人员须持每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车站方可予以报班,确保从业人员及旅客人身安全。
    三、各单位务必管好自己的人员,凡是人员请假、公出要严格管控;如有特殊情况出差,须报集团公司批准,返岗前认真排查行程码、健康码和是否为密切接触者,并对人员流向等信息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
    四、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客运站场和运行车辆消毒、消杀、通风等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认真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疫情防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