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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处


集团公司客运管理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一人,处员二人,工作职责为:

1、在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客运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客运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障运输安全,有序进行。
3、协助分管领导制定、下达集团公司客运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检查各客运公司、汽车站的生产运输。
4、合理组织安排运力,对现有线路、班次进行维护并适时在主干线上增加班线、班次。做好车辆的更新、线路的调整工作。努力为新增线路积极进行实地考察和可行性研究,条件成熟及时申报。
5、努力与有关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及时向上级汇报企业近况,争取政策支持。
6、妥善处理互营公司的客运业务,并协助各客运公司签订互营班线协议书,平衡集团公司内部各客运公司生产经营。
7、做好客运车辆年检审及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线路牌换证等工作,办理加班和包车业务。
8、负责生产经营台帐的登记和客流量、商务事故、服务质量事故、旅客投诉的统计,完善经营管理。
9、监督检查各客运公司、站的服务质量,积极维护站场秩序,考核各班次车辆的正班率、正点率。
10、负责处理客运处职责范围内其他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